第三章  人  口 第一节 人口源流 肥西居江淮之间,有巢湖、淝水之便,历史上凡南北分裂,皆为兵家所必争,人口损失 惨重。元末明初,迁入大量外籍人口。据调查31 部家谱记载,移民多来自江西、江南等 地。 祖籍江西家谱14 部。金牛乡金牛村《陈氏宗谱》: “ 元末,裕公自江西瓦硝由沔阳,迁 至合肥西乡大烟墩南印盒圩。”高刘镇花大塘《袁氏宗谱》: “ 元末,自江西饶州浮梁县瓦屑 坝迁至舒合,祠堂在新仓”。南分路乡四房郢《童氏宗谱》: “ 元末明初,由江西南昌府瓦屑 坝迁居肥西大潜山北。”北张乡大墙村汪大郢《汪氏宗谱》: “ 明洪武年间,始祖传公由徽州 婺源来肥南汪大墙。”金牛乡上圩村《郭氏宗谱》: “ 明初由江西瓦集坝迁至肥西郭家山洼。” 金牛乡刘祠堂村《刘氏宗谱》: “ 刘氏世居江西,赛公自进贤之紫溪村于明初迁肥西。”北张 乡田东村《李氏宗谱》:” “ 明万历初,由江西瓦屑坝迁至肥南中派河镇西。北张乡金岗村马 小郢《马氏宗谱》: “ 明万历年间,始祖应九公,从江西瓦砾坝迁合肥南乡普济庵。”董岗乡胡 岗村潘湾《胡氏宗谱》: “ 自明中叶时,由江西及合肥。”北张乡鲍冲村大童岗郢《李氏宗谱》: “ 明末由江西迁舒,后迁肥。”柿树岗乡赵岗村乐小洼《乐氏宗谱》: “ 祖居江西瓦砾坝,明末 迁婺源,后又迁庐邑钓鱼台。”金牛乡祠堂村《张氏宗谱》: “ 先祖检察公,明末自江西迁来肥 西。”北张乡金岗村庙门口郢《方氏宗谱》: “ 由婺源迁合肥郡内。嗣后,宗公徙南乡方家 岗。”雷麻乡余岗村店周大郢《周氏宗谱》: “ 明季自江西迁淝。” 祖籍江南家谱8 部。方岗村方小郢《许氏宗谱》: “ 自皖南徽州迁江苏句容。兴公为避 乱,元至正年间,迁庐郡。”界河乡界河村《翟氏宗谱》: “ 元末明初,自江南泾县迁来合肥西 乡”。花岗乡过岗村张楼房《张氏宗谱》: “ 原在江南,明洪武三年,诏迁合肥,居德胜门。历 四世祖贞公复迁邑之西乡,楼房名始矣。”董岗乡胡岗村槽坊郢《陈氏宗谱》: “ 元末,江淮之 间频遭兵燹,庐凤两府地旷人稀,及明太祖问鼎金陵,下诏徙江南之民以实之。我陈氏始 祖再兴公遂由句容迁合肥浮槎山之北麓戴集。大房恒法公裔迁居合肥南乡董家岗。”严店 郑岗村《郑氏宗谱》: “ 明初册籍江浦。二世祖云霞公,自江浦迁龙舒。三世祖腾辉公复由 舒迁肥南郑人桥”。董岗乡蛇形地《吴氏宗谱》: “ 明中叶,来肥西巴山庙,或曰来自江阴,或 曰来自凤阳。”高刘乡孔大村康家圩《康氏宗谱》: “ 原从凤阳迁居南京,后到歙县,一支到肥 西烧脉岗”。柿树岗乡小河湾《程氏宗谱》: “ 伯通公从歙县迁郡城之西大墩岗。” 其他9 部。北张乡官塘村神树郢《赵氏宗谱》: “ 明初从郡内金斗城赵千户巷迁焦湖沿 肥南黄务冲。”花岗乡七十埠村《赵氏宗谱》: “ 明初由金斗城迁居黄务冲。”董岗乡土楼村金 刚寺《董氏宗谱》: “ 发迹陇西,至明永乐时,始迁庐州,后至肥西董家岗。”界河乡柳湾村《徐 氏宗谱》: “ 徐正芳公于明成化二年,由凤阳之临淮关,迁居于肥西徐家小河”。袁店乡袁店 村半个店《唐氏家乘》: “ 明嘉靖年间,始祖尚志公迁合肥至今。”花岗乡叶仓房村圣井《叶氏 “ 自南阳移籍于庐郡。”防虎乡油坊大郢《解氏宗谱》: 宗谱》:“ 南迁庐州,明末由肥北清水源 疃迁居肥西。” 清咸丰、同治年间,肥西为太平军、捻军同清军作战的主战场之一,人口锐减。战乱 后,迁入人口颇多。 肥西解放初,从冀、鲁、苏北及本省淮北等地调来一批干部。1968 年始,本省及上海 市下放干部、学生数千人,到本县农村“ 插队落户”。后多数返回或被招工,留下仅极少数。 1970 年后,因婚姻关系,从四川等地陆续迁来一批女青年,仅据长安乡11 个村不完全统 计,自1978 年下半年至1979 年底,就有29 名四川青年嫁来。 第二节 人口变动 一、历年人口 本县人口增减幅度较大,除正常出生、死亡、迁移等因素外,区划变动频繁,对人口变 动有较大影响。本志历年人口统计数,依据户口管理部门年报,为历年年末全县实有人口 数。 历年人口及变动情况 表3 —1 年度总户数  总 人 口 非农业 人 口 出生人数死亡人数 合 计男女 1949 159413 682286 359019 323267 20515 12301 4803 1950 162901 697218 366876 330342 31696 12570 4908 1951 167939 718781 378223 340558 35767 12960 5060 1952 171234 732882 385643 347239 33925 13214 5159 1953 174431 752776 418026 334750 37346 14263 4309 1954 175517 773148 429462 343686 43633 32024 10623 1955 177717 776166 431029 345137 29782 21586 7644 1956 179843 786292 438920 347372 34695 17928 7434 1957 183820 796505 439919 356586 44438 12192 5053 1958 174549 762009 416350 345659 56508 11351 7831 1959 176623 757455 415665 341790 35812 11710 — 1960 143053 576215 300869 275346 43559 —    续表3 —1 年度总户数  总 人 口 非农业 人 口 出生人数死亡人数 合 计男女 1961 155785 544183 292961 251222 45881 1584 — 1962 151334 575573 312221 263352 41367 24521 3375 1963 155589 629758 340491 289267 37080 33764 4040 1964 151353 607557 329264 278293 36107 28917 4982 1965 140555 579371 315289 264082 39831 24776 2669 1966 143758 506750 322485 274265 36756 25749 2927 1967 145000 614000 332000 282000 35053 27374 4224 1968 147531 634290 353000 281290 34442 28697 5291 1969 149820 671860 361000 310860 34844 25847 3479 1970 163475 698505 372649 325856 34346 25333 3226 1971 169026 720190 384119 336071 35631 26797 2867 1972 174547 744807 397499 347308 38269 25852 3835 1973 178392 767676 409210 358466 38388 20745 3341 1974 185317 786172 419177 366995 38585 17562 3280 1975 192270 801045 427588 373457 38510 16242 3231 1976 193754 813117 432893 380224 38960 12411 3393 1977 196800 827604 439443 388161 39119 12518 3530 1978 187659 770788 409195 361593 38606 12425 2950 1979 186979 782664 413660 369004 39642 11950 2791 1980 185420 798198 423421 374777 42246 11191 2876 1981 187316 805379 426050 379329 46893 11714 3704 1982 192086 820787 432352 388435 49107 13906 3050 1983 203889 830416 438503 391913 50285 10839 3318 1984 207440 837557 441828 395729 52367 9262 3742 1985 218290 844926 445324 399602 64176 9042 3635 本县自1950 年至1978 年较大的区划变动( 划出划入)有13 次。其中, 1 至7 万人 变动有5 次出超人数23 万多人。如下表: 历次人口划出划进概况 表3 —2 时  间区 划 变 更变动人口数 1950 年4 月三河划归肥西县划入15483 人 1950 年调整肥西、六安两县边界插花地—— 1950 年12 月北外、卫岗、金斗、德胜4 乡及城南乡部分划归合肥郊区划出27695 人 1952 年10 月舒城县太平乡部分地区划归三河区划入558 人    续表3 —2 时  间区 划 变 更变动人口数 1954 年9 月郑楼乡郑楼选区划归寿县划出461 人 1955 年7 月肥西、舒城两县调整边界划出14284 人 划入4455 人 1955 年12 月大蜀山划归合肥市园林管理处划出45 人 1956 年3 月山北等乡划归合肥郊区划出10489 人 1958 年2 月高桥、岗集乡部分地区划归合肥郊区划出18226 人 1963 年7 月 1964 年9 月 1965 年5 月 合肥郊区井岗、园林、优胜3 个公社划归本县 井岗、园林、优胜和肥光公社部分地区划归合肥 岗集区划归长丰县 划入( 缺) 划出( 缺) 划出54685 人 1978 年5 月义城区部分地区划归合肥郊区划出16000 人    注:区划变更详情见《建置》,均以实际交接时间为准。 二、出生 1949 年至1953 年,年均出生率18.4 ‰ 。1954 年出生率达41.97 ‰,为第一次生育高 峰,略低于全省43.3 ‰ 峰值。此后,部分地区采取避孕等节育措施出生率渐降。1962 年 后出生率陡升,出现第二个生育高峰。1963 年为峰值年,出生率达56.02 ‰,自然增长率 49.32 ‰,为历史最高峰。高峰期延至1972 年。11 年间,出生297627 人,年均出生27057 人,年均出生率为42.9 ‰,高于全省40.92 ‰ 出生率。 1973 年后,实施节育措施,控制人口增长,人口出生率趋于下降。1981 年出生人口比 1972 年下降54.68 % 。1981 年后,由于两次生育高峰期出生人口相继进入生育年龄,人 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缓慢回升。1983 年至1985 年,计划生育政策进一步完善,出生率 渐降。以近20 年情况分析:1966 年至1975 年,年均出生率为35.4 ‰,略高于全省的 35.37 ‰ 比率; 1976 年至1985 年,年均出生率为14.27 ‰ 。后10 年与前10 年比,尽管人 口基数加大,但实际出生人数只是前10 年的48 % 。   1985 年全县9 个区镇人口出生率比较:农村西部山南区出生率第一;北部高刘区出 生率第二;西南部花岗区第三;丰乐区出生率最低。城镇上派镇高于三河镇。见下表: 1985 年各区镇人口出生率 表3 —3 地  区出生人数出生率‰ 地  区出生人数出生率‰ 上派镇510 14.84 小庙区906 9.89 三河镇 山南区 163 1545 10.32 14.15 官亭区 上派区 1055 1606 9.74 9.63 高刘区 花岗区 1029 1241 11.74 11.08 丰乐区985 8.23 据1982 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1981 年全县出生18231 人,其中第一胎占33 %;第 3 胎以上占40 % 。按育龄妇女年龄分生育胎次:一胎中, 二胎占27 %;19 岁以下所生的占 13.5 %;30 至34 岁生育占3.3 %; 20 至29 岁生育占82.6 %;35 岁以上生育占0.5 % 。二 胎中,25 至29 岁生育占74.5 %; 20 至24 岁生育占14 %;30 至34 岁生育占9.7 % 。其他 年龄组( 包括19 岁以下) 生育占1.8 % 。三胎以上20 至24 岁生育占1.56 %; 25 至34 岁 35 至39 岁生育占9.2 %; 生育占77 %;40 岁以上生育占3 % 。可见,二胎的重点是25 至 29 岁年龄组,多胎的重点是25 至34 岁年龄组。 1981 年育龄妇女各年龄组生育胎次状况 表3 —4 单位:人 年  龄分组人数未  生生第1 胎生第2 胎生第3 胎生第4 胎5 胎以上 19 岁以下56874 56015 812 46 1 — — 20 —24 岁12814 9903 2098 687 114 11 1 25 —29 岁34537 24795 2875 3661 2292 763 151 30 —34 岁31047 27384 200 476 1165 1098 724 35 —39 岁19911 19114 21 37 82 184 473 40 —44 岁16656 16424 9 3 16 29 175 45 —49 岁15108 15081 3 2 1 2 19 总  计186947 168716 6018 4912 3671 2087 1543 育龄妇女中,大学文化141 人,其中生二胎2 人,占1.4 %;生三胎1 人,占0.7 % 。高 中文化的,生二胎占2.64 %;多胎占0.45 % 。初中文化的,生二胎占1.06 %;多胎占 0.55 % 。小学文化的,生二胎占2.17 %;多胎占2.32 % 。总体看,育龄妇女文化较高的, 其二、三胎比率低。 1981 年,育龄妇女中,专业、技术人员生二胎的占2.5 %,生多胎占0.38 %;各部门、 单位负责人生二胎占2.4 %,无多胎;办事人员生二胎占1.97 %,无多胎;商业、服务人员 生二胎占1.56 %,多胎占0.62 %;农林牧渔业劳动者生二胎占2.83 %,多胎占4.44 %;生 产运输工人二胎占1.4 %,多胎占0.38 % 。显然,从事农业育龄妇女生多胎比率高。 三、死亡 1949 年至1953 年,本县人口死亡率在7 ‰ 左右,比全省同期死亡率低一半多。1954 年特大水灾,死亡率高达13.92 ‰,仍低于全省16.6 ‰ 死亡率。1959 年至1961 年,死亡 率剧升,其中1960 年达65.83 ‰ 。1961 年后,经济形势好转,死亡率在6 ‰ 上下波动。 1965 年降至4.5 ‰ 。1973 年后,死亡率在4 ‰ 上下徘徊。这一阶段,一些地方有少报实际 死亡数的现象。1977 年,本县回顾调查1974 年至1976 年死亡情况:3 年中实际死亡 13034 人,比计划生育年报多3198 人,比公安部门统计多3132 人。( 见表3 —5) 肥西县1974 年至1976 年死亡回顾调查比较表 表3 —5 年度 调查统计 死亡人数 计划生育年报统计数公安部门年报统计数 死亡人数 与调查 相比少 误差% 死亡人数 与调查 相比少 误差% 1974 3946 3100 846 27.29 3280 666 20.30 1975 1976 4395 4691 3275 3461 1120 1230 34.20 35.54 3231 3393 1164 1298 36.03 38.26 合计13034 9836 3198 32.51 9904 3128 31.58 死亡原因:旧社会以疫病、战乱为主。据1934 年《安徽省二十三年行政成绩报告》传 染病死亡数占死亡总数一半; “ 其他原因”和“ 病原不明”死亡占20.4 %;老年病死亡较少。 建国后,一些危害人民健康的疫病得到控制。1977 年,本县回顾调查1974 年至1976 年 死亡原因。传染病死亡占6.53 %,恶性肿瘤、心血管病和脑血管病占38.1 % 。详见下表: 肥西县1974 至1976 年各类死亡原因位次表 表3 —6 死     因 位 次 死 亡 人 数 死亡率 1/10 万 构成比 % 合计男女 外伤中毒及意外死亡1 2898 1393 1505 121.96 22.23 恶性肿瘤 呼吸系统疾病 2 3 2538 1213 1551 605 987 608 106.81 51.05 19.47 9.31 脑血管疾病4 1056 485 571 44.44 8.10 续表3 —6 死     因 位 次 死 亡 人 数 死亡率 1/10 万 构成比 % 合计男女 结核病5 910 570 331 38.32 6.98 传染病6 851 422 429 35.81 6.53 消化系统疾病7 824 433 391 34.68 6.32 其他心血管病8 698 298 400 29.38 5.36 动脉硬化性心脏病9 673 246 427 28.32 5.16 新生儿疾病10 495 274 221 20.83 3.80 泌尿生殖系统病11 192 104 88 8.08 1.47 内分泌营养缺乏及代谢病12 173 81 92 7.28 1.33 诊断不明13 120 53 67 5.05 0.92 精神病14 81 33 48 3.41 0.62 其他疾病15 73 31 42 3.07 0.56 妊娠病及分娩、产后疾病16 62 62 2.61 0.48 神经系统疾病17 60 26 34 2.53 0.46 先天畸形18 49 23 26 2.06 0.38 寄生虫形19 38 19 19 1.60 0.29 血液及造血系统疾病20 30 18 12 1.26 0.23 合计13034 548.54 按地区分,南部地区死亡率高于北部地区。1985 年,东南部三河镇死亡率为8.48 ‰, 居全县之首;南部花岗区次之,为4.61 ‰ 。西北部官亭区死亡率在7 区中最低,为 3.19 ‰;其他各区死亡率在4 ‰ 左右。 四、迁移 50 年代,人口自流量大,迁移频繁。1958 年“ 大跃进”,合肥、淮南等城市,从本县招收 大量工人,迁出多于迁入。迁出率达39.89 ‰,迁入率达27.87 ‰ 。是年出超9157 人。 1953 年至1959 年,迁入83259 人,迁出101369 人,出超18110 人,年均迁入率为 14.47 ‰,迁出率为18.77 ‰,净迁率为-4.45 ‰ 。1961 年至1963 年,外流农民返回家园, 原被招工者部分回迁,还接受一批外地城镇下放居民,迁入人口大于迁出。是年迁入率达 65.97 ‰,入超27049 人。 1969 年至1971 年间,迁入外地下放人员万余人,其中以学生为主,干部、居民是少 数。本县城镇初、高中毕业生下放到农村约1 万人。1972 年至1985 年,年均迁入率为 17.56 ‰,迁出率为11.57 ‰,净迁率为6 ‰ 。见下表: 肥西县部分年度迁移情况统计表 表3 —7 年  份 迁    入迁    出 净迁率‰ 人   数占总人数‰ 人   数占总人数‰ 1953 4095 5.47 6604 8.77 -3.30 1956 8826 11.22 14590 18.55 -7.33 1958 21244 27.87 30401 39.89 -12.02 1961 28517 51.85 24422 44.87 6.98 1963 41549 65.97 14500 23.02 42.95 1965 17086 29.49 12947 22.34 7.15 1970 5952 8.52 5980 8.56 -0.04 1972 8788 11.79 8042 10.79 1.00 1976 11586 14.24 8532 10.49 3.75 1978 12899 16.73 9858 12.78 3.95 1980 14703 18.42 7616 9.54 8.88 1982 13785 16.79 7260 8.84 7.95 1983 8269 9.95 6961 8.38 1.57 1984 9719 11.60 8256 9.85 1.75 1985 16358 19.36 14508 17.17 2.19 第三节 人口分布 一、城乡人口 农村人口比例高,城镇人口基数小、增长快。1953 年6 月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上 派、三河、丰乐、花岗、山南、官亭、小庙、高刘8 镇,5504 户,22807 人,占全县总人口数 745327 人的3 % 。农村人口为722520 人,城乡人口比例为1 : 32 。 1954 年后,实行粮油统购统销政策,供应商品粮的“ 非农业人口”,为纯城镇人口。 1956 年,非农业人口为34695 人,占总人口4.41 %,城乡人口比例为1 : 22 。“ 大跃进”城 镇人口剧增,仅职工增加6582 人,比1957 年全县职工总数7577 人增长86.8 % 。1961 年,非农业人口45881 人,农业人口498302 人,二者为1 : 11 。1963 年,非农业人口降至 37080 人,农业人口回升到592678 人,比例为1 : 16 。1964 年至1971 年,非农业人口与农 业人口比例,徘徊在1 : 16 ~18 之间。70 年代后期和80 年代初期,由于下放“ 知青”招工, ” 及有计划地批准“ 农转非( 每年1.5 ‰) 等因素,城镇人口增长较快。1979 年,非农业人口 1817 39642 人,农业人口为743022 人,为1 :.7 。1980 年,二者比例为1 :.8 。1985 年,非 农业人口64176 人,比1979 年增长61.9 % 。农业人口为780750 人,比1979 年增长 5.1 % 。城镇人口增长率明显高于农村。是年,非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7.6 % 。城乡人 口为1 : 12 ,比值仅低于1958 年“ 大办钢铁”时期。全县8 镇179236 人( 包括郊区农村人 口),占总人口21.2 % 。 二、人口密度 1953 年总人口752776 人,土地面积2842 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65 人。 1959 年总人口757455 人,土地面积2816 平方公里,密度269 人。1965 年总人口579371 人,土地面积2491 平方公里,密度233 人。1979 年,总人口782664 人,总面积2168 平方 公里,密度361 人。1985 年,总人口844926 人,土地面积2168 平方公里,密度390 人。 肥西县重要年份人口密度( 人/ 平方公里) 表3 —8 年  份人口密度年  份人口密度年  份人口密度 1949 242 1965 233 1981 370 1952 259 1970 280 1982 378 1953 265 1975 322 1983 384 1957 282 1978 356 1984 387 1959 269 1979 361 1985 390 1962 210 1980 366 按集镇分: 1985 年,县城密度为3368 人,城区8741 人;三河镇5601 人,城区7740 人;丰乐镇密度563 人;花岗镇489 人;高刘镇419 人;官亭镇415 人;山南镇361 人;小庙 镇最低, 308 人。从地理位置看,南部圩区,人口稠密;东部多丘陵,人口次之;西中部山 区,人口较稀。7 个区中,丰乐区密度最高, 524 人,比全县平均密度高134 人;上派区密度 次之;花岗区第三, 418 人;北部高刘区、西部山南区并列,均324 人;北部小庙区第五,312 人;西北部官亭区最低, 291 人,比全县低99 人。全县44 个乡中,人口密度高于县密度平 均数390 人的有:丰乐区清平、滨湖、严店、刘河、程店、苏小乡;上派区中派、北张、馆驿、肥 光、烟墩、四十井、丙子乡;花岗区新仓、董岗乡,计15 个乡,占总乡数34 % 。密度最高为 丰乐区刘河乡, 660 人。密度介于300 至390 人之间有:上派区农兴、烧脉、长安乡,花岗 区四合、芮店、孙集乡,山南区防虎、界河、袁店、柿树岗、洪桥乡,小庙区南岗、雷麻、城西桥 乡,官亭区焦婆、江夏乡,高刘区长岗、洪店、高店、长镇乡。计20 个乡,占乡总数45 % 。 密度在300 人以下有:山南区金牛乡,小庙区将军、大柏乡,官亭区聚星、井王、南分路、金 桥、王集乡,高刘区河东乡。计9 个乡,占21 % 。全县密度最低为官亭区聚星乡,229 人; 其次是高刘区河东乡, 235 人。全县各区、镇、乡1985 年底人口总数及土地总面积数( 二 者之比即为人口密度) 详见《建置章· 区乡( 镇) 概况》。 第四节 人口构成 一、性别构成 据1933 年赵世昌《合肥租佃制调查》: 1932 年,合肥地区15 岁以上男女性别比( 女= 16 岁至40 岁性别比124.18 , 100) 为153.73 ,40 岁以上为113.41 。 据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 1953 年6 月,本县总人口745327 人,其中男414494 人,女 330833 人,性别比为125.29 。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1964 年6 月,本县总人口507056 人,男275714 人,女231342 人,性别比119.18 。0 至4 岁年龄组性别比109.1 ,属基本正 5 至9 岁年龄组性别比升至128.33 , 常范围;15 岁至19 岁降到110.32 。20 岁起依次上 升,最高比率是29 岁,为150.26 。30 岁起,随年龄增大,性别比下降。至43 岁,两比趋向 平衡。为107.14 。45 岁以上,男渐少于女。因解放前中青年男性死于战争、灾荒、病疫 多,加之女性寿命高于男性,故年龄愈高,男性比例越少。61 岁的男性只是女性的一半。 80 岁以上老人的男女性别比为10.55 。 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1982 年6 月,本县总人口808663 人,男426913 人,女381750 人,性别比为111.83 。0 至4 岁性别比为113.21 ,高于1964 年同龄组。5 至35 岁性别比 均比1964 年低。其中20 岁、 21 岁性别比分别为83.10 和78.44 ,男性明显少于女性。这 两个年龄组,出生于第二个生育高峰期。31 岁以前,性别比110 上下波动。32 岁后比率 渐升, 47 岁比率为154.27 ,为最高比值,比1964 年的最高比值年龄增18 岁。1964 年,男 女数平衡期为43 岁。1982 年男女数平衡期为61 岁,亦增长18 岁。61 岁后,性别比渐 降, 72 岁男性是同龄女性数的一半。60 岁至80 岁男女性别比为73 ,高于第二次人口普 查时41.68 的性别比值。 1985 年,上派镇男女性别比为119.95 ,三河镇为108 ,两镇平均性别比114 。7 区平 均性别比为111.2 。7 区中,北部:官亭区性别比较高,为115.67 ,高刘区为113.55 ,小庙 区110.5 ,平均113.24 ;中部:上派区111.6 ;南部:山南区107.4 ,花岗区108.77 ,丰乐区 110.95 ,平均109 。由南向北,性别比率渐高。 据14 个乡抽样调查,1983 年至1985 年度,一胎存活婴儿性别比基本属正常范围。 二、三胎则明显偏高。1983 年,二胎性别比高达144.74 。3 年所生婴儿性别总比竟达 131.84 。其性别比明显失常。 肥西县抽样调查14 个乡1983 —1985 年存活婴儿性别比例表 年   度1983 1984 1985 总  计 一 合计 男 1070 547 1363 699 1335 704 3768 1949 孩 女 性比例 523 104.59 664 105.27 631 111.57 1818 107.26 二 合计 男 1023 605 1146 672 1167 668 3336 1945 孩 女 性比例 418 114.74 474 141.77 499 138.87 1391 139.83 三合计867 1088 968 2923 孩男551 683 573 1807 以女316 405 395 1116 上性比例174.37 168.64 145.06 161.91 各孩 合计2960 3597 3470 10027 次 男1703 2054 1345 5702 女1257 1543 1525 4325 合计 性比例135.48 133.12 127.54 131.84 二、年龄构成 1960 年, 0 至14 岁人口146670 人,占总人口25.45 % 。按国际划分人口结构类型标 准,少儿人口占总人口30 % 以下,为老年型或减少型人口结构。1964 年第二次人口普查 时, 0 至14 岁儿童240550 人,占总人口38.93 %,接近年轻型人口结构( 国际标准,少儿占 总人口40 %,为年轻型结构) 。老年8828 人,占1.42 % 。按国际标准,老年人口在5 % 以 下,为年轻型。15 至64 岁生产年龄人口368170 人,每百人负担65.33 个儿童、 2.4 个老 人,总负担系数67.73 人,比全省低1 个百分点。70 年代,实行计划生育,儿童比重下降,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老人比重上升。1982 年人口普查时, 0 至14 岁296727 人,占总 人口36.69 %,比1964 年下降2.24 个百分点。按国际标准,少儿人口系数在30 ~40 % 之 间,属成年型结构。65 岁以上23666 人,占2.93 %,比1964 年上升1.51 个百分点,属年 轻型,老少比为7.97 % 。按国际标准,老少比在15 % 以下为年轻型。可见,第三次人口普 查时,人口年龄结构介于年轻与成年型之间。男15 至59 岁、女15 至54 岁劳动人口 453067 人。每百名劳动人口负担65.49 个儿童、 5.22 个老人,总负担系数为70.71 ,比 1964 年上升2.98 。 1964 年,本县90 岁以上老人4 人,皆女。1982 年,本县90 岁以上老人55 名。其中 表3 —9 ( 女=100) 100 岁、 109 岁老人各1 均女。 据第三次人口普查, 1982 年人均寿命为男65.3 岁,女68.53 岁。1 岁以下年龄组期 望寿命:男66.71 岁,女69.26 岁;其余各年龄组期望寿命,女皆大于男。 肥西县1982 年6 月12 种特殊年龄组人口数 表3 —10 序 号  年  龄  组人 数占总人口% 备 注 1 1 岁以下17866 2.21 婴儿 2 1 ~6 岁95570 11.81 学龄前 3 7 ~12 岁134223 16.60 学龄 4 13 ~15 岁70432 8.70 学龄 5 6 7 8 0 ~14 岁 ( 男)60 岁 ( 女)55 岁以上 ( 男)15 ~59 岁 ( 女)15 ~54 岁 65 岁及以上 296727 58868 453067 23666 36.69 7.28 56.03 2.93 少年( 抚养年龄) 老年( 抚养年龄) 劳动年龄 高龄老人 9 18 岁及以上443865 54.89 选举年龄 10 17 ~25 岁109061 13.49 兵役年龄 11 12 ( 女)15 ~49 岁 ( 男)22 岁 ( 女)20 岁 186947 5333 23.12 0.66 育龄妇女 结婚年龄 三、职业构成 据人口普查, 1982 年,本县在业人口为437548 人,占总人口的54.1 %,占劳动年龄人 口453067 人的96.57 % 。从事农、林、牧、渔业382219 人,占在业人口总数87.35 %;其中 农业劳动者为377136 人,占在业人口的86.2 % 。制造业22940 人,占5.2 %;商业、饮食 业、物资供应及仓储业10863 人,占2.29 %;教育、文化艺术事业7205 人,占1.64 %;国家 机关、政党和群众团体3148 人,占0.72 %;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2683 人,占0.61 %;卫 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2037 人,占0.46 %; 住宅管理、公用事业管理1632 人,占 0.37 %;金融、保险业599 人,占0.13 %;电力、煤气、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298 人,占 0.07 %;矿业及木材采运业249 人,占0.05 %;科研事业99 人,占0.02 %;其他行业64 人。 在业人口中,15 至64 岁433047 人,其中15 至29 岁190843 人,占44 %,比全省低 0.5 个百分点。30 至49 岁184211 人,占42.5 % 。50 至64 岁57993 人,占13.4 % 。 在业人口中,大学文化850 人,占0.19 %;高中文化18271 人,占4.17 %;初中文化 89038 人,占20.34 %; 小学文化120958 人,占27.6 %; 文盲、半文盲208431 人,占 47.63 % 。尤其是农林牧渔业劳动者中,大学文化仅19 人,占0.5 9 ,比全省低0.5 个万 分点;文盲、半文盲达200620 人,占52.79 % 。生产、运输工人中,大学文化仅15 人。据 以上分析,本县在业人口,尤其是农业人口文化程度偏低。 1982 年职业人口文化结构 表3 —11 职业别 小计 ( 人) 大  学初、高中小学文盲、半文盲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232 634 5.20 10434 85.3 1119 9.1 45 0.4 国家机关、党群组 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4902 119 2.40 3060 62.4 1416 28.9 307 6.3 公务人员 商业人员 1785 7284 55 5 3.10 0.06 1464 4399 82.0 60.4 261 1962 14.6 26.94 5 918 0.3 12.6 服务人员 农林牧渔劳动者 5426 379987 2 19 0.03 0.005 1655 74023 30.5 19.4 1929 105325 35.5 27.7 1840 200620 34.0 52.8 生产、运输工人 不便分类劳动者 25916 16 15 1 0.05 6.20 12266 8 47.3 50.0 8943 3 34.5 18.8 4692 4 18.1 25.0 四、文化构成 据1933 年赵世昌《合肥租佃制调查》:境内识字人口占7.1 %,其中男性占6 %,女性 占1.2 %;不识字占总人口92.9 %,其中男性占50.6 %,女性占42.3 % 。另据1946 年调 查,肥西入学儿童仅占学龄儿童1.8 % 。 1964 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本县有6 岁及6 岁以上人口572868 人,其中小学以上文 化161621 人,占28.82 %, 7 至12 岁不在校儿童86003 人,占15 % 。农村6 岁以上人口 556327 人,其中小学以上文化151352 人,占27.2 % 。上派、三河两镇有6 岁及6 岁以上 人口16541 人,其中小学以上文化10269 人,占62 %,比农村高34.8 个百分点。 1982 年,每千人中,有小学311 人,比全省多14 人;初中143.7 人,约与全省持平;高 中28 人,比全省少12 人;大学1 人,比全省少3 人;文盲半文盲396 人,比全省高59 人。 1964 年至1982 年18 年间,小学至高中人数增加234821 人,增长率为150 %;大学只 增加198 人,增长率为32.3 %; 6 岁以上人口中,文盲、半文盲数下降27 个百分点。 肥西县人口文化程度构成表 表3 —12 1964 年1982 年 文化程度 人数占6 岁以 上人口% 占总人口 % 人数占6 岁以 上人口% 占总人口 % 大   学613 0.10 0.09 811 0.11 0.10 大学肄业或在校— — — 85 0.01 0.01 高   中4436 0.72 0.71 22887 3.21 2.83 续表3 —12 1964 年1982 年 文化程度 人数占6 岁以 上人口% 占总人口 % 人数占6 岁以 上人口% 占总人口 % 初   中23064 4.02 3.73 115422 16.21 14.27 小   学128108 22.36 20.73 252120 35.42 31.17 文盲、半文盲411247 71.78 66.56 320415 45.02 39.62   1982 年,县城每千人中,大学文化14 人,高中142.4 人。三河镇,每千人有大学文化 6 人,高中32 人。各区大学、高中文化人口比重,皆低于全县平均数。官亭区,每千人中 有大学文化0.73 人,高中文化24 人,居7 区之首。其次是上派区,每千人有大学文化 0.58 人,高中文化24.8 人。最低是丰乐区,每千人大学文化0.28 人,高中文化20 人。 上派区农兴乡每千人有大学文化1.62 人,居全县之首。最低的是官亭区南分路乡、小庙 区的城西桥乡,每千人有大学文化分别为0.08 人、 0.09 人。7 区中,文盲、半文盲比重最 低的是上派区,每千人中占365 人,余下是小庙区383 人。最高是人口稠密的丰乐区,为 460 人;余下顺序是高刘、山南、花岗、官亭区。 1982 年分区镇人口文化结构表 表3 —13 区划人口数大学高中初中小学文盲、半文盲 上派镇30266 422 4311 8927 9183 4424 三河镇13724 82 1142 3266 4634 3590 上派区161061 95 3993 22491 54627 58811 丰乐区115852 33 2303 13560 32063 53301 花岗区107318 57 2255 14254 32517 44859 官亭区102357 75 2447 13716 32035 41953 小庙区87810 39 2276 13386 28892 33716 山南区104917 51 2269 14354 32701 43675 高刘区85466 42 1877 11430 25451 36066 1982 年6 月,第三次人口普查时,文化人口性别比为:男占65.85 %,女占34.15 % 。 男性的小学文化性别比重为62.8 %,初中为70.2 %,高中为76.6 %,大学为82.8 % 。县 城文化人口中,男性比重:小学为55.4 %,初中为60.7 %,高中为64 %,大学为77.72 % 。 农村文化人口性别比,以中等文化结构的高刘区为例,男性比重:小学为63.4 %,比县城 高8 个百分点;初中70.86 %,比县城高10 个百分点;高中79.48 %,比县城高15 个百分 点;大学为88 %,比县城高10 个百分点。县城小学以上文化人口性别比,男性为59.64 , 高刘区为66.4 %,相差6.7 个百分点。 肥西县1982 年人口文化程度性别比较表 表3 —14 文 化 程 度人  数男女男女之比 大学毕业 大学肄业 811 85 666 76 145 9 4.6 ∶1 8.4 ∶1 高  中 初  中 22887 115422 17538 81064 5349 34358 3.2 ∶1 2.3 ∶1 小  学252120 158330 93790 1.1 ∶1 15 岁至34 岁年龄组每千人有0.9 人;50 岁以上 大学文化,35 岁至49 岁有3.96 人, 有1.3 人。高中文化, 15 岁至19 岁每千人有58 人。20 至24 岁比重最高,为183 人;25 岁至29 岁80 人,余下各年龄组依次减少。至60 岁以上只有5.5 人。初中文化, 15 至19 岁每千人占500 人,居各年龄组之首,余下依次减少,至60 岁以上,每千人中仅23 人。小 学文化,10 至14 岁最高,有747 人; 6 至9 岁每千人有425 人,15 至34 岁为286 人;年龄 60 岁以上为65 人。文盲、半文盲, 越高,比重越小;6 至14 岁,每千人占324 人;15 至19 岁为148 人;余下年龄越大,比重越大;60 岁以上每千人中有905 名。从总体文化结构 看, 6 至34 岁人出生于解放后,文盲、半文盲占比例小,每千人约占336 人;小学至高中文 化占比例大,为663 人;因受“ 文革”影响,大学文化占比例小;35 岁至49 岁人口,正遇国 家重视文化教育时期,大学文化比例高。55 岁以上人口,青少年期在解放前,故文化素质 低,文盲比重大。 五、婚姻构成 据1947 年调查,合肥县成年人口未婚男女之比为169 ∶100 ,大于总人口性别比。男 性有偶率低,女性有偶率高。女性丧偶率比男性高1 倍,女性丧夫守寡者较多。 1982 年人口普查时,本县15 岁及15 岁以上人口511936 人,其中男270688 人,女 241248 人,性别比为112 ∶100 。未婚155962 人,男97300 人,女58662 人,性别比为166 ∶100 。已婚355974 人,男173388 人,女182586 人,男女比95 ∶100 。有配偶310213 人, 男157045 人,女159168 人,男女之比为98.6 ∶100 。15 至23 岁的有配偶占比例较低。 30 至39 岁最高。15 至23 岁年龄组有配偶性别比,男性明显低于女性,说明女性婚龄偏 低。丧偶35485 人,男12314 人,女23171 人,男女比为53 ∶100 。因女性寿命高于男性, 故丧偶性别比差大。20 至49 岁,男性丧偶高于女性。50 岁以上,女性高于男性。离婚 4276 人,男4029 人,女247 人,男女比为1631 ∶100 ;男女比差悬殊,女性离婚后,再婚率 高。 1982 年分年龄组婚姻状况 表3 —15 年龄别 未  婚有 配 偶丧  偶离  婚 占未婚数 % 男女比 占有配偶 % 男女比 占丧偶 % 男女比 占离婚 % 男女比 15 ~19 岁72.10 1.12 ∶1 1.32 0.11 ∶1 0.01 0 ∶4 0.16 0.75 ∶1 20 ~23 岁7.14 1.87 ∶1 1.73 0.26 ∶1 0.01 1.5 ∶1 0.21 8 ∶1 24 ~29 岁9.62 8.42 ∶1 20.61 0.73 ∶1 0.58 4.17 ∶1 4.10 5.48 ∶1 30 ~39 岁5.83 177.5 ∶1 32.42 1.02 ∶1 2.83 3.88 ∶1 16.60 12 ∶1 40 ~49 岁3.57 696 ∶1 21.21 1.17 ∶1 8.06 2.13 ∶1 36.78 39 ∶1 50 岁以上1.69 176 ∶1 22.69 1.23 ∶1 88.49 0.43 ∶1 41.97 13.8 ∶1 六、民族构成 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 1953 年6 月,本县汉族人口740482 人,占总人口99.35 %;回 族4845 人,占0.65 % 。第二次人口普查: 1964 年6 月,汉族人口613515 人,占99.31 %; 回族4242 人,占0.68 %;其他少数民族19 人( 满族2 ,藏族2 ,羌族1 ,苗族9 ,僮族5 ,民族 不详1) 。第三次人口普查:1982 年6 月,汉族801723 人,占总人口99.14 %;回族6901 人,占0.85 %;其他少数民族39 人,占0.04 ‰ 。 第五节 少数民族 1982 年,本县有16 个少数民族杂居各地。 回族 唐宋时,有回纥部落及波斯种族人在境内活动。嗣后马、柏、米、陶、沙5 大姓 氏回民相继落籍肥西。据《柏氏宗谱》记载:先祖于明初(1368 年) 由辽阳迁至。《沙氏宗 谱》记载:先祖于明神宗万历年间(1573 年),由湖北江陵迁来。米、白二姓回民与柏、沙二 姓联姻,陆续从江淮各地迁入肥西。陶氏回民于明初由江西瓦家坝迁至肥西三十岗,后散 居于部分乡、镇。本县少数民族中,回民人口居首,占少数民族总人口99.44 % 。据1982 年6 月普查,西北部官亭、小庙、高刘3 区有回民5805 人,占回民总数84 % 。其中官亭、 南岗、小庙3 公社有回民3572 人,占回民总数51.7 % 。回民聚集的行政村有官亭镇的马 河湾村、南岗乡的瓦屋行政村。 1982 年回族人口分布 表3 —16 地  区人  数地  区人  数 全县6901 苏小公社— 上派镇298 清平公社— 三河镇17 滨湖公社— 丰乐镇8 孙集公社47 山南镇59 新仓公社3 肥光公社30 董岗公社43 馆驿公社30 花岗公社17 长安公社264 芮店公社28 中派公社4 四合公社7 农兴公社51 焦婆公社109 燎原公社19 聚星公社30 烟墩公社15 官亭公社1027 丙子公社9 王集公社19 四十井公社7 江夏公社32 丰乐公社3 南分路公社48 程店公社40 井王公社7 刘河公社14 金桥公社20 严店公社26 南岗公社1502 城西桥公社80 小庙公社1043 将军公社224 金牛公社13 大柏公社690 柿树岗公社11 雷麻公社52 防虎公社1 袁店公社3 青山公社14 界河公社9 河东公社12 山南公社20 高店公社28 洪桥公社— 高刘公社105 长镇公社727 长岗公社36 本县回民通用汉语、汉字,禁食猪肉及自死动物,喜食牛、羊家禽等。县城巢湖路东南 侧有1 家回民饭店。全县原有清真寺9 处,现存大柏店1 处。1957 年以前,回汉一般不 通婚。1958 年,省召开民族整风会议,指出《古兰经》中并无不准回汉通婚条文。自此,回 “ “ “ 开斋节”这天, 汉通婚,阿訇不再干预。回民每年有“开斋”、古尔邦”、圣纪”3 大节日、 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回民放假1 天,工资照发。 解放前,绝大多数回民缺吃少穿。解放后,党和政府逐年拨款,支援回民发展生产。 1965 年至1985 年,拨给回民约9 万元,购置农业机械,安装电力设施。马河湾回民行政 村,位于肥西西部,土地脊薄,灌溉、交通不便。1979 年前,人均年收入仅50 多元。实行 生产责任制后,生产发展较快。1982 年,人均收入增至345 元,由官亭镇10 村之末跃为 第二名。解放前,回民95 % 以上是文盲。解放后,人民政府先后在回民集居的马河湾、瓦 屋、北分路村开办小学。1985 年,这些地区的回民儿童入学率达98 % 。全县60 名回民干 部中,大学文化11 人,高中39 人,初中10 人,文化程度高于汉族干部。 藏族 5 人,芮店乡4 ,董岗乡1 ,因婚姻关系,由西藏迁来。 苗族 70 年代,因婚姻关系由贵州迁来12 人。分布上派镇1 ,孙集乡1 ,将军乡2 ,另 有1 户8 人落籍三河镇。 彝族 3 人,由四川迁至烧脉乡2 ,孙集乡1 。 壮族 4 人,清平乡2 ,小庙乡2 ,原籍广西。 布依族 8 人,官亭镇7 ,上派镇1 。 满族 3 人,上派镇1 ,小庙镇1 ,防虎乡1 。 黎族 2 人,从海南岛迁至长安乡。 高山族 白秀琴1 人,1946 年随夫由台湾来丙子乡卫王村落户。1985 年迁县城经 商。 羌族 1 人,由四川嫁来程店乡。 锡伯族 随铁道部第四工程局来肥西6 人。 解放后,培养出一批少数民族干部。1949 年至1985 年,少数民族代表参加省、市、县 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140 人次。据1980 年统计,全县少数民族中,有脱产干部60 人, 不脱产干部241 人,约占少数民族人口4 %;有******员138 人,共青团员241 人。 第六节 计划生育 1972 年3 月,县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设于卫生局。1979 年,县计划生育办公 室改为常设局级机构。区、镇、乡各配1 名计划生育工作专职干部。1983 年12 月,县计 划生育办公室改名为计划生育委员会。1984 年4 月,设立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 后更名为计划生育服务站,定编15 人,开展节育科技工作及诊治有关妇科病等业务。 一、节育 1953 年,县卫生科组织人员下乡,宣传节育。1954 年,人口出现第一次生育高峰,出 生率达42 ‰ 。1956 年,县卫生科宣传《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中有关节育内容,由群众自发 控制,出生率逐年下降。1962 年后,出生率陡升。60 年代,县医院、三河镇医院开始做少 量结扎手术。1962 年至1973 年,年均出生率为43 ‰ 。 1973 年3 月,县革命委员会制订《关于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开始实施节 育措施。其政策是,控制多胎( 三孩以上),实行晚( 晚婚) 、稀( 胎次间隔期要长) 、少( 少生 孩子),动员育龄妇女上环。此后,出生率呈下降趋势。1973 年至1978 年间,做结扎手术 9115 例,上环62436 例。 1979 年以后,号召育龄夫妇只生1 个孩子,鼓励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提出优生优 育。是年,领取独生子女证2115 户,占生育一孩总户数的20 %,节育率达71.7 % 。节育 率比上年提高4 个百分点。 1983 年元旦、春节期间,县组织由领导干部、计划生育先进单位负责人,先进个人和 医务人员参加的计划生育宣讲团,到各地宣传计划生育政策,介绍经验,并用电影、画展、 影展等形式,配合宣传。县文化馆编印《计划生育文艺专集》,赶排节目,巡回演出。其中 孔令瑶的庐剧《婆婆妈妈》、伦星的黄梅戏《榴花似火》等剧目,影响颇深,不少群众受教育 后,自愿做节育手术。这一年,全县做节育手术31813 例,节育率提高到91 %,出生率由 上年17 ‰ 降至13 ‰,多胎率由上年30 % 降至20 % 。 1984 年,多胎率降至16.6 % 。1985 年,配备基层计划生育干部。当年,做节育手术 17101 例,出生人口中,多胎占13 % 。 二、晚婚 1973 年,提倡青年晚婚晚育。1980 年,全县新婚青年中,属晚婚3052 对,占94.6 % 。 1981 年,晚婚率降至77.8 % 。1982 年晚婚率回升到83.7 % 。此后至1985 年,晚婚率徘 徊在75.6 % 上下。 三、奖励 1982 年10 月,县颁布《关于实行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干部、职工领独生 子女证的,每月发给孩子保健费,男孩5 元,女孩6 元,由父母单位各发一半,至小孩满14 周岁;分配住房和宅基地,按2 孩计算,退休时,加发基本工资5 % 为退休金。农村领证 户,多划给1 份包产田、自留地或降低相应包产指标,独生子女保健费,从当年上交提成中 扣除。1979 年至1983 年,独生子女领证率在20 ~33 % 之间。1984 年和1985 年,领证率 分别为37.7 % 、.5 % 。 38 第七节 人民生活 一、农民生活 土改前,农村大多数人口生活贫困。农民终年劳累,收的粮食除去缴租、纳税、还债 后,所剩无几。肥西曾流传歌谣: “ 镰刀响,锅盖热,热热闹闹一个月。镰刀上墙,家中没 粮。”遇到荒年,民不聊生。 1952 年土改后,农民生活逐步改善。1955 年3 月,省统计局选本县紫蓬区张店乡22 户为调查点。22 户中:115 人,耕地307.3 亩,上年产粮豆122802 斤,油料577 斤,收入 4973 元( 其中出售粮豆收入2822 元),人均收入43.24 元。每月人均用粮46.85 斤。年 人均购买生活资料27.3 元,其中主食4.86 元,副食7.5 元,衣著7 元,其它8.6 元。 1959 至1961 年间,粮食紧张,生活困难,非正常死亡较多。1962 年“ 反五风”后,农民 生活迅速改善。1964 年调查:肥光公社肥光生产队五星小队农民徐杰家,2 个半 5 口人, 劳力, 1 小孩上小学。年终统一分配时,劳动日12612 个,人均年收入为171.4 元。年人 均生活消费:粮豆713 斤,蔬菜190 斤,肉24.6 斤,油5.5 斤,蛋47 个,糖0.8 斤,棉絮2 斤,棉布28.8 尺,胶鞋、球鞋2 双,烧柴草9 担,照明煤油2.6 斤。 1979 年实行“ 包产到户”后,农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县统计局选清平公社桥庵大 队、馆驿公社馆驿大队、长岗公社路东大队,作典型社员家庭经济状况调查。3 公社分别 为上、中、下等经济水平,从中选30 户164 人分别统计:人均收入为195 元。年人均消费: 粮600 斤,蔬菜187 斤,肉18 斤,糖2 斤,酒5.5 斤,棉布13.2 尺,化纤2.3 尺,绸缎0.07 尺,棉絮0.15 斤,毛线0.05 斤。这30 户中,有自行车3 辆,缝纫机2 台,收音机12 台,钟 表12 只。30 户现金支出计13218 元,购生活消费品11317 元,生活生产资料1989 元,存 入银行、信用社313 元,基本解决温饱。 1983 年,据馆驿、严店、将军岭乡30 户160 人农家调查,人均收入459 元,人均用于 生活298.7 元,比1982 年的281.2 元增6.2 %,其中食品166.8 元,衣著28.9 元,日常用 品38.7 元,住房支出49.8 元,文化生活4.3 元。吃:年人均用粮660 斤,蔬菜222 斤,油 10.6 斤,肉27.5 斤,蛋9.5 斤,糖3.1 斤,酒6.3 斤。穿:年人均购棉布9.7 尺,化纤布 7.6 尺。用: 30 户自行车13 辆,缝纫机6 架,收音机27 台,钟表24 只,电风扇2 台,大型 家俱14 件。人均住房面积16.6 平方米,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二、城镇居民生活 肥西解放前,城镇居民多数不得温饱。以上派镇为例,解放前夕有小商贩、手工业者、 工人338 户1464 人,每户4.3 人,房2.3 间,人均田0.6 亩,大多居民靠帮工度日,有的居 民生活无着,沿街乞讨。 解放后,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据15 户城镇居民生活情况调查,1952 年,人均月 收入约为16 元,多数住草房,穿布衣,早晚吃米粥、麦面糊。中餐干饭,每户有一两个木箱 盛衣被,少数家庭有立柜、床头柜等,暖水瓶为稀有。1956 年,人均月收入约22 元,中餐 有1 荤1 素,每户约有暖水瓶1 个,每6 人有毛线衣1 件。1959 年至1961 年,人均月收入 约17 元。1964 年,人均月收入为20 元,每10 人有手表1 块。60 年代末,每3 户有收音 机1 台。1974 年,人均月收入约23 元,衣服多半用化纤布,少数人穿上毛线、呢衣、皮鞋, 每6 人1 块手表。 1981 年,人均月收入27 元,多数居民住砖瓦结构平房、楼房,人均约10 平方米。每4 户1 台黑白电视机,每7 户1 台电风扇,少数家庭购置大衣柜、五屉橱、食品橱、沙发等家 具。1985 年,城镇建设已初具规模,环境逐步绿化、净化、美化,干部、职工住房面积人均 约14 平方米。小楼房、小单院居民住宅相继落成。部分居民已有彩色电视机、收音机、电 冰箱、西式家具、摩托车等中、高档用品。居民生活已由“ 温饱型”向“ 小康型”发展。 附:高龄老人 上派镇居民袁刘氏,女, 1890 年8 月11 日生,自幼家贫,不识字,后嫁到新仓集,以烧 茶炉、摆果摊为业,生5 个儿女, 60 岁丧夫。老人温和敦厚,不急不躁,衣食简朴,从无奢 求,好喝凉茶、井水,喜食干饭、蔬菜、臭腌菜,食肉稀少。70 多岁能从河湾提水,携负孙 儿。95 岁眼患白内障,手术后视力正常,牙尚全。老人一生无大病,极少用药。